问题 | 没有结婚证怎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领取结婚证书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履行任何形式的离婚手续。
不过,如果双方所持有的结婚证书已遗失或毁损,则可以携带各自的户籍簿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原先负责受理婚姻登记事务的相关机构,或是向其中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书的申请,随后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离婚事宜的处理。 然而,若双方并未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那么这种情况便被视为同居关系,无需进行离婚程序,只需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同居状态。 但是,如果在此期间涉及到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争议,且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方式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就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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