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要怎么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着手进行协议离婚之前,夫妻双方需来就离婚事宜,包括离婚意欲、未成年子女之监护权归属、财产分割以及债务负担等相关诸多问题上持有一致看法,并且将这些看法以书面形式汇总成议定的离婚协议。
随后,夫妇二人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向其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在申请提交之后,会有一个为期30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若其中任意一方对离婚持反对态度,均可向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冷静期结束后的第30日内,夫妇二人必须再次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如未能按时提出申请,则被视为已自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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