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协议离婚流程有冷静期吗 |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进行协议离婚时,需设立一定的冷却期以确保申请人在做出决策前能够充分考虑并熟悉相关流程。 
在这一环节中,夫妻双方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应签订书面形式且具有约束力的离婚协议,同时必须亲自前往当地婚姻登记部门递交离婚申请。 自此之后,自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之内,若其中任何一方对离婚事宜持有异议或反悔,均可向该机构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在上述期限结束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起,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如未能按时提出申请,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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