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中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怎么主张损害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纠纷的案子中,若其中并无明显的过失方背负着被告的角色,那么他/她有权在离婚诉讼期间拒绝接受离婚提议且不要求提供损害赔偿。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之诉审结之后的一年之内,无过错方可对上述事项进行再度的起诉争取权益。 另一方面,如果在离婚诉讼期间,被告选择接受离婚的决定,他/她则应当在法庭上主动提出关于损害赔偿的请求。 举例而言,如果被告能够证实其配偶曾涉及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家庭暴力以及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反道德伦理或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便有资格通过提出损害赔偿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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