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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提出离婚诉讼时,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必须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破裂。
这是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
其次,如有一方出现重婚行为、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沉迷于赌博或吸食毒品等恶劣习惯且屡教不改等情况,也可作为离婚的理由。
此外,如果因为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亦可以此为由提出离婚诉讼。
再者,若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即有权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应根据其实际情况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若法院首次审理后作出了不准予离婚的决定,但此后双方仍继续分居达一年,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予以采纳并作出相应的离婚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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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7: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