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意离婚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拒绝离婚是绝对合情合理且无可厚非的权利。
在此类离婚争议的案子中,当一方坚决不赞成离婚时,我们的法律机构会根据夫妇两人之间的感情状况、婚姻关系的牢固程度、离婚的根本原因以及是否存在重归于好的可能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以决定是否批准离婚申请。 若您坚决反对离婚,那么在整个诉讼程序中,您完全有权向法庭阐述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理由及相关证据。 比如,共同生活中所留下的美好记忆、为了家庭付出的辛勤努力、双方仍然保持着对彼此的关心与照顾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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