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能否直接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离婚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且具备自愿离婚的意愿时,可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申领离婚证书;
若一方坚决表达离异意愿,对方却持不同立场,此时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请求。 然而,人民法院在针对此类离婚事务的审判时,通常会以确认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为依据,作出是否批准离婚的决定,其中满两年的分居时间被视为离婚成功的一项重要标准。 首要之事,即双方愿意办理协议离婚的夫妻,需共同签署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 这份离婚协议必须明确记录双方都自愿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和债务解决等方面达成共识的各项事宜。 当婚姻登记机构受理该笔离婚申请后的三十日之内,如任一方并不情愿离婚,可以向此机构撤销离婚申请。 当这三十天的宽限期过去之后的又一个三十天内,双方应该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办离婚证书; 如未在该期限内提出申请,则将视作主动放弃离婚申请。 接下来讲诉诉讼离婚。 当某位配偶宣告要离婚时,他们可以寻求相关机构的协助进行调解,或是直接向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这类离婚案子的过程中,调解是不可避免的环节; 在确认双方关系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并且通过调解也无法令其改善的情况下,他们将会颁发离婚许可。 如果出现以下五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都意味着这个婚姻关系已经严重裂痕,调解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那么法庭将会判其离婚: (1)有人在法律上再次结婚或与他人持续同居; (2)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有长期沉溺于赌博、吸毒之类的恶习; (4)因为情感不合,两个人已经分居了超过两年; (5)出现了其他足以让两性之间的感情碎裂的情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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