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应如何操作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关系中的离婚诉讼流程,其详细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是诉讼请求的发起阶段,这要求当事人,无论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应携带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详细且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在法院指定的地域范围内提出立案申请; 其次是调和阶段,目前我国法院通常会遵循“先调后审”的原则,即在正式进入审判程序之前,首先尝试通过调解手段使得争议得以解决,以期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再次则是调解成功并制定相应书面文件的工作环节; 而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共识,那么便需要进入到正式庭审阶段; 最后便是做出裁决的部分,法院有权判定是否批准离婚,或是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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