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入离婚纠纷时,无过错方享有向过错方提出赔偿要求的合法权益。
然而,这需要符合法定的可索赔情况,重婚或与他者持续存在不正当性关系(即同居)、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其他残忍罪行等等。 同时,需注意的是,渴望获得赔偿方自身在此期间不得有任何过错行为。 具体来讲,依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损害赔偿涵盖了物质损失的赔偿和精神损伤的抚慰两种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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