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复发后能否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精神疾病复发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其中一方因患病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们必须经过法律程序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在具体实践中,当其中一方因患有精神疾病引发的离婚案件时,如涉及到在婚前故意隐瞒病情、婚后长期治疗无法治愈,或者是两人在婚姻缔结前已知晓彼此的患病状况却依然选择结合等因素; 或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某一方不幸罹患精神疾病且长久未能痊愈的情况下,如果患病一方坚决要求结束婚姻关系,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情感已达破裂程度并作出离婚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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