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怎样签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调解过程之中,调解员肩负着主持和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的责任。
为此,他们须得尽心尽力地以便达到这一目标。 一旦双方面达成共识,便可签下离婚调解书。 此份调解书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需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名或加盖印章。 同时也需要有调解员的亲笔签名或者加盖公章,以示公正与权威性。
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
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 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 4、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当负有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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