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去哪个民政局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离婚事宜必须在双方当事人中任一方长居住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
办理该项业务的中国大陆公民需提供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 1、个人户口本以及有效身份证件; 2、结婚证原本; 3、需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此外,还需要准备两寸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以备使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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