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之前有调解环节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正式开庭审理之前,我们必须先行进行调解流程。
关于离婚调解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即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以及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状况的权威证明文件等至关重要。 从整体的处理周期来看,离婚诉讼通常需要经历三至六个月不等的时间,如若存在特殊情形,经当事人申请,也可请示更高等级人民法院予以许可适当延期判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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