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走哪些法律程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诉讼离婚的手续如下: 一、想要离婚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符合下列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四、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五、法院作出判决。 协议离婚最快当天就可以办完,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最快三个月之内审理完毕。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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