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申请有哪些受理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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