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小区能不能有两个物业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个特定的居住区中,拥有两个资质不足的物业管理机构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为了保证物业管理的高效和精细化,一家素质优良的物业服务企业被允许负责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然而,这家企业并不需要把他们所提供的专项服务业务都交给专业服务企业,而是可以将这些业务部分委托出去,但是,他们不能将这个小区的全体物业管理事务全部一次性的委托给其他任何个体或者组织。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