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卫生间里的排污管修理费用有谁出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共下水管道的维修费用的承受者,具体情况取决于多种因素。
首先,若房屋所在区域仍处于保修期中,通常为五年内,在此期间若发现共同排水管出现裂纹或泄漏现象,应立即通知物业管理部门并将责任交付至开发商,该责任包括维修工作及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其次,若房屋过了保修期,此时如排水管发生破损或裂纹导致漏水,同样需及时通知物业管理部门。 物业管理部门可申请使用社区公共维修资金进行修理,一旦出现任何损失,可由公共维修资金提供补偿; 再次,无论何时,倘若公用排水管的损坏与破裂是由于他人自行修改管道引发的,与之相关的维修及赔偿责任应由业主个体承担,物业管理公司无权介入; 再者,当排水主干道发生由邻里人家或者上层业主原因引起的漏水时,需进行维修,此时应有并由导致漏水的责任人承担应有的责任及相关费用; 还有,如果是因为住宅内部装修施工行为导致邻居家的管道阻塞、渗漏水等问题,装修人员应负有修复及赔偿的义务; 另外,一旦公共下水管道的正常维修在保修期内发生,相关费用将由全体业主共同分担; 最后,如果公共下水管道的损坏并非人为却在保修期限内,则应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以及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 另一方面,对于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给相邻住宅带来的管道堵赛、渗漏水、停水停电、物件破坏等问题,装修人员应对此承担修理与赔偿的义务; 假如这是装饰装修公司的责任,装修人员有权向他们提出索赔。 除此之外,如果装修人员擅自更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导致损失的发生,装修人员需要对此做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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