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没车位不让进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购置车位而受到物业管理方拒绝进入小区的行为在有关法律规范下并不具备正当性,这种现象实际上已经对广大业主的法定权益构成了严重侵害。
从法律角度分析,由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条款可以明确指出,占据业主共同所有的道路或其他场所,以供汽车停放使用之车位,均为业主共有部分。 据此,即便业主并未购置车位,亦可享有进入小区并在此类公用车辆停车场停泊车辆的资格。 立足于实际通常情况而言,大多数住宅楼宇都会提供公摊车位,这类车位的产权和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无法进行销售以及转让操作。 持有本市购房合同或居住证明文件的业主有权将自己的车辆驶入住宅区内部,并且还能在此类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所设定的公共停车区域进行车辆停放。 因此,基于以上法律依据,未经业主许可便禁止车辆进入住宅区、业主可以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前往当地住建部门提交投诉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