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曾经欠物业费进业主委员会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曾经欠物业费的,不能进业主委员会。从业委会委员任职资格来说,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不具备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资格。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等业主才有可能进业主委员会。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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