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预售证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其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合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此类情况下合同规定必然失效,但是如果开发商能够在案件提起诉讼之前成功取得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该有效的许可证便可被视为合同得以生效的重要条件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开发商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与购房者签订的预售合同,应被视为无效。然而,在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款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新的突破性规定,即如果开发商能在案件提起诉讼之前成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该预售合同仍有可能被视为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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