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不幸遇到了一房二卖的情况,您应毫不犹豫地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的明确规定,因为房屋被多次售卖导致您无法顺利购得房屋的,您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要求出售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偿还所有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产生的利息,并且可以向出售方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不得高于您已经实际支付的购房款项的双倍。另外,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出售方擅自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次售予他人,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包括警告、勒令限期整改以及罚款,罚款金额为2万元至3万元之间;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