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退房计算违约金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房地产开发商方面之过失而致使购房方提出退房申请,在此种情况之下,购房方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退房违约金负担,反而有权向开发商寻求相应的赔偿权益。以下为具体涉及到的七种主要情形:
首先是延期交付房屋问题,即当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至,但购房者始终未能收到开发商关于入住事宜的正式通知; 其次是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所提供的相关手续并不齐全,从而导致整个合同的法律效力受到质疑; 再者是开发商在未征得购房者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对房屋设计进行了变更; 此外,房屋面积误差超出3%的比例也是构成退房理由的重要因素; 另外,如果房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并对实际使用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也可作为退房的正当理由; 最后,如果房屋产权状况不明晰,例如存在抵押、联合建设或者其他经济纠纷等问题,同样可以成为购房者提出退房申请的合理依据。 然而,如果购房者出于自身原因主动提出退房请求,那么他们将需要向开发商支付相应的退房违约金。若该笔违约金已经被明确写入购房合同之中,则应按照合同条款予以执行;反之,若未在合同中有所体现,则双方需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这一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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