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后可以起诉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接收到期房与追诉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之间,并未有法定的严格次序,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在接收到期房之后,购房者便无权再追诉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其次,当开发商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且并无合法的免责理由时,是否追索及何时启动这一程序,完全属于购房者个人的自由意志和权利决定; 最后,除非购房者公开声明自愿放弃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否则接收房屋本身绝非意味着购房者自动放弃了对此类违约责任的追究权力。 然而,必须认识到,对开发商违约责任的追索同样受制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购房者应在开发商实际交付房屋之日起的两年之内,及时行使并主张自己的相关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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