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后公房产权过户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售后公有住房的所有权纠纷,可选择以下四种途径来予以妥善处理:
首先是通过私下和解的方式,要求当事人本着平等与互惠的原则,尽力争取达成共识以化解纷争。 如若无法在私人之间取得和解,后续可寻求第三方介入,共同商讨并寻求解决方案。 其次,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依据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最后,若仲裁结果仍然不能令双方满意,那么他们便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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