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见一房多卖怎么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方购买过多之情形的应对策略如下:
1.若双方尚未开始履行其所签署的契约,则应坚决遵循订立在前的基本准则; 2.倘若其中一方已成功获取标的物之所有权,我们应当秉持着拥有权利者优先的道德原则; 3.假设双方均未实际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就应该坚守占有在先的法律原则; 4.如果有一方已经开始履行其所签署的合同义务,那么我们就必须坚持履行在先的行为准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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