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开发商强买强卖怎么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商品房之后,倘若发现该房产已经被开发商另行出售给他人,购房者有权利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解除原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此过程中,购房者有权主张开发商全额退还所有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费用,同时还可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涉及到损失方面的赔偿亦可包括在内。
此外,依据法律规定,购房者还有权请求开发商支付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其中任一方拒绝协商,那么购房者便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