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房屋质量纠纷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必要的修理及整改工作。如果房屋质量达不到契约中所承诺的相关标准,或者经过反复修复之后仍然无法满足原有的约定品质,那么业主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并据此发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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