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子约定交房延期如何确保双方权益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购房者希望取消其所签订之房屋购买合同时,应首先采取书面形式向开发商进行催告。
2、当该催告事项作出并过了整整三个月之后,若开发商仍未能按约交房,那么购房者即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换句话说,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所需满足的三大要素分别为:开发商违约未能按时交房;具备法定催告程序;以及在催告期满且已过去三个月之后仍未能实现交房。 3、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可自催告日期起计算,有效期长达一年,即从催告之日起算,一年后终止。在此期间内,购房者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 然而,若超过此一年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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