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丹阳购房定金怎么退款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若涉及到定金问题,需注意以下五种情况均有可能退还定金:
首先,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将已被购房者选中且已缴付定金的房屋再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人士,从而导致双方最终无法正式签署购房合同的情况出现,那么,开发商应该向购房者双倍返还所缴纳的定金; 其次,如果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明,或者是因为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甚至因此使得合同效力受到影响,那么,开发商就必须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并且还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购房者的经济损失; 再次,如果双方仅是因为在正式购房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内容上无法达成共识,而这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进而导致正式购房合同无法顺利签署的情况发生,那么,双方都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也应该将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全部予以返还; 此外,如果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并没有做出明确约定,或者是约定得不够清晰明了,而双方又在此类内容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正式购房合同无法顺利签署的话,那么,开发商同样需要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最后,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缔结的责任并不在于当事人双方,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所导致的,那么,卖方(即房地产开发商)就应该将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如数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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