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义马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任何一位购买者均具备权利来催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向其交付房产。
然而,从公平和理性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优先对待首位购买者,保障他们享有交付房产的权益,同时对于其余的购买者,则应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未能成功获取房产的购买者可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合约关系,退还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收入、赔偿经济损失,以及要求负有责任的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限额以内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1 8: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