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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贷不了款交了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一、应对策略之一:弥补贷款短板首先,购房者可以与银行业务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以充分理解自身贷款未能批准的深层次原因。若问题源于购房者个人的信用记录不良、收入流水不足以及债务负担过重等因素之上,建议适当提高首付款额度,降低贷款申请数额,并在完备相关资料之后再次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二、应对策略之二:更换贷款银行由于各大银行对贷款条件的具体规定及审核流程存在差异,因此,当购房者在首次申请贷款的银行遭遇困境而久未得到回复时,不妨考虑更换贷款银行。
三、应对策略之三:寻求担保公司协助然而,并非所有购房者均具备良好的资质条件。在此种情况下,若购房者仍对所选房产情有独钟,则可寻求担保公司的帮助来完成贷款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担保公司获得贷款所需承担的费用可能较直接向银行贷款更高。这主要是因为担保公司除需借款人支付手续费之外,还需收取担保费、利息费等多项额外费用。
四、协商解除房屋购买合同若以上三项应对策略皆已尝试,但房贷仍无法顺利审批,那么购房者便不得不寻求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以达成解除房屋购买合同的共识。需要明确的是,在按揭贷款无法办理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房屋购买合同,但需依据实际原因对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合理划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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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2: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