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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丘二手房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已经签订却未正式生效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拥有权利在接收到关于可能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之明确告知之后,在未来的一年期限内,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递交申请的方式,终止这份合同。与此同时,他们同样有资格要求出售方全额返还所支付的购房费用,连同对应的利息收益,并且对因此而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全面的赔偿。
此外,针对因上述原因而产生的财产损失,他们还需承担一定金额的赔偿责任,但这部分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的双倍。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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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16 16: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