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的预售合同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指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预售方”)与购房者(以下简称“预购方”)通过书面协定达成共识,预售方承诺于约定日期前将已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至预购方;而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房款,并按照约定期间接受所购买的商品房。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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