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购房合同怎么要回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所支付的定金,其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家庭法律法规之规定,倘若房地产开发商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多种方式,收取买方支付的定金作为商品房购买合同的保证,然而由于当事一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成功签署的话,应当依照相关法律对于定金处置的规定进行处理;若由于双方都不能归咎责任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缔结时,房地产开发商有义务将此前收取的定金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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