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绍兴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定金退还问题并非完全统一,部分情况可依法得到退还,部分则不能得到。依据现行的房地产交易纠纷处理法规所述,若由于某一方当事人的因素,致使无法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此时便应参照法律中有关定金的条款进行处理。然而,如因非当事人双方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缔结,那么出卖方应将定金悉数退还予购买方。在合同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并不意味着购房者负有全部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样需承担相应责任,且购房者并无任何违约行为。然而,若双方已签署认购书,但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签约手续,即构成买方违约,此时定金将无法得到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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