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共同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深入研究关于新婚夫妇在婚前购置房地产这个热点话题时,我们必须考虑到现实情况,并以此作为问题的解析基础。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两对新人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共同投资购置某套住房,主要的目的是希望在婚后能够共同分享这处居所带来的便利和舒适,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由他们这对夫妻共同负担房屋的贷款压力,那么在离婚之后,这套住房就应该被视为夫妻双方共享的共有财产。但是,如果在结婚之前,有任何一方已经全额付清了房屋的购买款项,并且成功地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的转让手续,那么这套房产就会被认定为购买者个人的单方面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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