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规,购房者有权收回所支付的定金。然而,欲成功索还该款项,需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未能签署预售合同,其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如果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而与其他方达成预售合同;或者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便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又或者在向购房者支付定金之前,未如实告知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相关事实,那么开发商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双倍金额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除此之外,由于无法归咎于开发商及购房者的原因,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关键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等,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顺利签署,此时开发商也应依照法律规定,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