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后怎么报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的行为主要涉及到民事法律关系领域内的争议,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并不会对这类案件进行立案处理。对于不动产而言,其所有权的归属通常会依据相关部门的登记记录来确认,因此,若在多份买卖合同之中,其中一份不仅已经签署完毕,而且已经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发生的前提下,应当优先履行这一份合同。然而,如果所有的合同都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且各方当事人也都没有实际占有或交付房屋,那么此时就需要根据多个方面的因素来确定应该履行哪一份合同。这些因素包括实际支付款项的金额和时间顺序、是否已经办理了网络签约手续以及合同成立的时间等。在综合考虑以上各项因素之后,我们可以通过公正合理的方式来确定应当履行的那一份合同。尽管办理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能够获得最为优先的保护,但是如果已经完成过户手续的一方是与卖方恶意串通的结果,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仍然有可能导致这份合同被判定为无效,从而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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