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没签字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定金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卖方若通过预约购买、预先确定购买对象、预先预订等方式收取了买方所支付之定金,以此作为保障商品房买卖合同顺利缔结的保证措施。然而,若是由于交易双方中的任一一方出现问题而无法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定金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决定。如果最终的原因是不能够归咎于双方的事项,从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达成签署,那么出卖方有义务将定金如数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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