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3个月可以退房吗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中,若顾客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严重到具备基本违约条件时,可选择终止购房协议,也即所谓的“退房”。消费者可以向开发商递送正式的书面通知,与其预约合同实际履行的最后期限,对开发商施加压力,要求其尽速完成该份合同;通知期达到三个月或以上,消费者方可行使提前结束合同的权利,并由开发商承担由于违反合同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以及其他相关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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