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诉讼时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房产争议案件的司法实践中,诉讼时限通常设定为三年;而对于原告权益的最长保护期限,则规定为二十年。
2.若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并非由于原告自身的过失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而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因素所致,那么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应予以中止计算。 3.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由于法律规定的障碍,使得当事人无法行使请求权,那么诉讼时效将被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后,诉讼时效期间即告届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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