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未领取结婚证书而引发的财产纠纷问题,我们的处理方式如下所述:首先,在同居之后,任何一方所获得的收入或者财产,原则上都应当归属属于该方当事人个人所有。然而,如果另一方对争取到的这部分财产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和支持,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应当被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并可以根据他们在获取财产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贡献程度,来确定各自所占有的比例。其次,在同居生活结束后,双方共同购买的财产将被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是按照份额分配得到的,则可以确认为按份共有。最后,在同居关系结束后,双方分居期间所获得的收入或者财产,都应当归属属于各自的当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