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包括物业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活动乃是由房地产开发商(以下通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产预先出售予承购方,并由承购方按照约定支付定金或房价款项的重要法律性质行为。关于商品房预售事宜,开发企业须与承购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该项合同时效不得超过从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算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开发企业需按照相应规定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在实际操作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亦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然而,若选择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事项,则必须出具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