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活动乃是由房地产开发商(以下通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产预先出售予承购方,并由承购方按照约定支付定金或房价款项的重要法律性质行为。关于商品房预售事宜,开发企业须与承购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该项合同时效不得超过从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算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开发企业需按照相应规定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在实际操作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亦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然而,若选择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事项,则必须出具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