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因延期交房停贷的通知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期房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时,客户可以选择在发出催告通知并经过三个月之后,如果房屋仍然未能如约交付,那么可以选择终止交易并停止支付贷款。在这个过程中,购房者必须将书面的催告通知书送达给开发商,并且当催告通知到达三个月期限之时,若开发商依然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并明确表示不会按时交付房屋,此时购房者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该项房产交易,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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