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鹤壁购房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房产交易时,所支付之定金是具备可退还性质的。若因为面临某些特殊情势或政策变动以及自然因素等等原因,使得买卖双方无法顺利签订相关商业合同的;或者是由于对于协议和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无法正式签署合同且此现象并非由任一方造成的,此时便有权利请求退还所支付之定金。然而,如果是卖方单方面违约,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作为补偿;反之,若是买方违约导致交易失败,则无权返还定金,并需根据约定以定金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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