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交购房定金后怎么追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时,若已经缴纳了定金,仅有按照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方能退还定金。若支付定金的一方严格遵循约定,则定金应当被视为货款或者予以退还;但是如果由于无法归诸于双方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而导致未能履行合同,那么定金是可以进行退还的;反之若仅仅只是收到定金的一方单方面违约,从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此时定金也可退还,并且还需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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