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昌平购房定金给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购房所交付的定金是有可能进行退还操作的。例如,由于政策发生变更或者出现了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等原因,使得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或是由于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存在理解上的分歧,导致无法顺利签署合同,而且这种情况并不是由任何一方单独造成的,都可以考虑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售房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交易失败的话,购房者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双倍的定金。然而,如果是购房者方面违约,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并且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用定金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