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钱商品房预售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我们需要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合同中应列明购买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以及机关单位地址;其次,合同中必须明确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结算价格及其数量等详细信息;再者,对于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及救济措施等相关内容也需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最后,还需确保预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了“五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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