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没上交证据该怎样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纠纷中,若未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将可能导致败诉的后果。在原告提出其诉讼请求时,需对该请求进行充分且适当的证明。然而,若出现提交证据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原告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六条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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