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山买房交了定金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能否退还的问题,必须依据特定的情形加以仔细考虑与剖析。若定金的交付是由于买方自身的缘故而无法达成正式的房屋购买协议,那么定金将不予退还;反之,倘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如约签订房屋购买协议,则其必须向买方双倍偿还定金。然而,如果因不可归咎于房屋购买当事人双方的非主观因素而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署,则该笔定金理应原封不动地予以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